绵阳城市学院关于编制合格评估指标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年07月26日 11:2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 

绵城院字〔2022〕104号

 

各评估指标项目建设工作组:

根据《关于印发<绵阳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总体方案>的通知》(绵城院字〔2022〕95号,下称《方案》)文件精神,按照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,启动评估指标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编制目的

对标合格评估指标要求,找差距,厘清建设思路,明确建设目标,制定年度建设计划,确保量化指标达标和特色亮点项目出彩。

二、编制原则

以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为编制依据,坚持量化指标项目建设和质量特色项目建设相结合;坚持合格评估需求与学校可持续发展相结合;坚持统一规划,分年度实施的原则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学校合格评估五个项目建设工作组(办学定位项目组、教学建设项目组、学风与指导项目组、师资建设项目组、条件建设项目组),在深入学习和研究评估指标要求的基础上, 编制本工作组负责的评估指标项目建设规划(2022-2024学年)和学年度建设计划(2022学年),经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组织年度计划的实施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制定评估指标项目建设工作总规划、年度建设计划是学校推进评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,按照《方案》第一阶段任务安排,现对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。

1.2022年9月30日前,各组向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提交经组长审定后的规划(草案)、学年度建设计划(草案),组内调研、审查、修改等工作环节,自行安排。

2.2022年10月15日前,形成相关材料,呈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提出修改意见。

3.2022年10月20日前,修改完善,经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实施。

4.2022年8月10日前,各组长确定评估指标项目建设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及工作组成员,报学校评建办公室备案并建立工作组群,推进本项工作开展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经审定后的规划或计划,一经确定,不得任意更改。

2.对有利于本项工作开展的变更,需提供规范的补充说明,经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,方可更改实施,并报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备案。

3.后续学年度建设计划,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,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
附件:

1.合格评估重要政策制度文件(参照)

2.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(通用版)(参照)

3.评估专家解读与培训资料(部分)

4.绵阳城市学院_合格评估数据统计(20220425_参考)

5.《绵阳城市学院合格评估指标项目建设规划(2022-2024学年)》模板

6.《绵阳城市学院2022学年度评估指标项目建设工作计划》模板

7. 绵阳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项目建设组成员名单一览表

(附件下载请联系评建办)

绵阳城市学院

2022年7月26日

 

上一条:关于召开绵阳城市学院本科合格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(第一次)的通知